10月1日起,廣州將正式對未登記上牌仍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開罰。記者從廣州市消委會獲悉,市消委會結合“電動自行車知多D”調查活動,倡議消費者科學理性購車,依法維護權益;筑牢安全意識,按規停放充電。
調查:427名參與者反映存在“飛線”充電等情況
【資料圖】
廣州市消委會進行的“電動自行車知多D”調查結果顯示,71%的參與者已經購買了電動自行車,24%的參與者表示打算購買,一定程度上說明電動自行車普及率較高。參與者具較高保險意識,63.8%的參與者已購買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保險和電動自行車保險,29.6%的參與者表示打算購買。
在影響參與者購買決策的因素中,排名前三位的是品牌(54.1%)、價格(51.8%)和安全性(52.1),其后依次是售后服務(39.3%)、充電時長(30.6%)、使用年限(26.6%),另有參與者指出部分電池存在充電時膨脹、容量偏小、續航不足等問題。
調查發現,違規駕駛行為依然存在。在主觀答題中,有850名參與者反映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存在不戴頭盔、邊駕車邊刷手機、逆向行駛、闖紅燈、超載超速、與機動車搶道、撞人逃逸等行為,并建議進一步加大宣傳和管控力度。
此外,還有427名參與者反映因小區或社區充電樁不足、充電場所距離遠而存在“飛線”充電、將車或電池帶入電梯、入戶充電(或樓道內充電)等情況,建議小區或社區加強充電設施建設,確保充電樁充足。196名參與者反映有車主因停車空間不足而在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樓梯間、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等區域亂停亂放電動自行車,存在較大消防隱患,因此希望建設與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相匹配的停放點。18位參與者反映目前仍有個別車主存在改裝原廠配件、外設蓄電池托架、拆除限速器、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或電動機等行為,并因此擔心改裝車更易失去控制和引發交通事故。
倡議經營者真實全面告知消費者質量等信息
結合調查,廣州市消委會發出倡議,倡議廣大消費者:科學理性購車,依法維護權益;遵守交通法規,安全騎乘出行;恪守文明理念,摒棄交通陋習;筑牢安全意識,按規停放充電。
同時倡議有關經營者:落實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等法律規定,向消費者提供電動自行車質量、性能、用途等信息時應真實全面,不做引人誤解的宣傳,告知消費者電動自行車登記制度、帶牌銷售等規定,讓消費者放心、安心、舒心消費。
倡議有關住宅小區管理方:關注社區居民日益增長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需求,加大電動自行車停放點和充電設施的建設力度,讓居民停車有其位、充電更便捷。
文/廣州日報·新花城記者:何穎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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